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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員工認購股款催繳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1/12/092.公司名稱:保勝光學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1年12月09日截止,惟仍有部份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6.因應措施:(1)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1年12月10日起至112年01月10日下午3時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2)尚未繳款之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臺灣銀行潭子分行及全省各分行繳款,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員工,俟催繳期滿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數撥入貴股東之集保帳戶。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有任何疑問,敬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電話:(02)2389-2999。